附重庆市09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普通文理类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 文科
本科第一批
546分
本科第二批
480分
本科第三批
438分
高职(专科)一段 415分
高职(专科)二段 323分
2. 理科
本科第一批
557分
本科第二批
502分
本科第三批
471分
高职(专科)一段 445分
高职(专科)二段 329分
(二)艺术类各批次录取文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1. 本科
①音乐师范
355分
②音乐非师范
260分
③美术
320分
④编导类(含广播电视编导、导演) 370分
⑤美术史论
420分
⑥影视表演
280分
⑦舞蹈表演
170分
⑧播音主持
340分
⑨戏剧文学 400分
2. 高职(专科)
①音乐师范
300分
②音乐非师范
230分
③美术
253分
④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
350分
⑤影视表演
240分
⑥舞蹈表演
160分
⑦播音主持
310分
(三)体育类各批次录取文考和体考最低控制分数线
1. 本科第一批:
文考分数线:
381分
体考分数线:
90分
2. 本科第二批:
文考分数线:
350分
体考分数线:
81分
3. 高职(专科):
文考分数线:
302分
体考分数线:
72分
(四)三校生职教师资本科分类录取文考最低控制分数线
1. 财经类
616分
2. 电子类
542分
3. 涉外与旅游类
609分
4. 计算机类
579分
(五)三校生高职专科分类录取文考最低控制分数线
1.
种植与养殖类 364分
2. 建筑类
310分
3. 财经类
364分
4. 电子类
390分
5. 机械类
383分
6. 涉外与旅游类
403分
7.
公关文秘类 314分
8. 医药与卫生类
406分
9.
计算机类 321分
10.艺术(服装类)
120分
(六)中职直升生录取文考最低控制分数线
在专业合格的前提下,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不低于127分,总分不低于300分。
(七)“高分二视一”最低控制线
文科 590分,理科 6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