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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东高考取消5项加分 体育特长等不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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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7 00:03: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5年04月16日16:48  大众网


 4月16日下午3点,教育厅学生处召开山东高考[微博]相关政策通气会,就山东省高考加分和夏季高考使用全国卷政策进行解读。

  山东省2015年高考加分政策将作出调整,5类全国性鼓励性加分项目将取消,5类扶持性加分项目保留。

  一、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掌握的原则:取消鼓励性加分,保留扶持性加分。

  取消5项全国性鼓励性加分项:

  1.体育特长生。

  2.奥林匹克竞赛。

  3.科技类竞赛。

  4.省级优秀学生。

  5.思想品德突出者。

  保留5项扶持性加分项:

  1.烈士子女(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2.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以内,可投档,有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以内,可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10分)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的退役军人(加20分)

  三、考生符合对个条件的加分项的分值计算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条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

  四、取消的加分项目何时执行?之前获得的加分项目是否继续执行?

  新的高考加分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高中阶段获得的有关加(减)分项目的荣誉、奖项、名次和称号的考生,仍按照山东省原有要求执行,但是加(减)分值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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