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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高招录取7月9日开始,分七批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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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9 23:45: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红网长沙7月9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胡力丰 实习生 李洁)2011年高招录取今日(9日)开始,首先进行的是本科提前批次的录取。昨日,省教育考试院出台了湖南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和投档操作规程,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省属独立学院可放宽到140%以内)。另外,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尽量降低志愿填报风险,建议在湘招生的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院校投档比例设置为105%以内(军事院校120%)。
  
  填报了本科提前批志愿的考生,今日可登录湖南招生信息港www.hneeb.cn查询自己的档案状态。整个录取将持续到8月25日,分七批进行。
    
  [志愿投档]
  
  凡设置了投档志愿的各类招生均实行志愿投档(自主选拔招生和艺术特长生招生,按对应志愿和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投档)。
  
  1.投档规则。不同志愿结构有不同的投档规则:一是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即在上线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二是非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即在上线考生中,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先投第一志愿考生,按排序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出档。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投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2.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由招生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一般不超过120%(省属独立学院可放宽到140%以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传报投档比例的高校,我省将按105%的比例(军事院校120%)投档。
  
  3.投档人数按投档单位的计划数与学校投档比例确定,每一投档单位的投档人数为计划数与投档比例乘积的整数(按四舍五入取整计算)。
  
  4.出档顺序。出档顺序分两种:一是需要面测(含政治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复查等)的本、专科提前批部分院校(专业),在面测合格有志愿上线考生中,按排序分从高到低顺序出档;二是不需要面测的院校(专业),在所有填报志愿的上线考生中,按排序分从高到低顺序出档。
  
  5.对于征集志愿投档完成后仍不满额的院校,由计算机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随机调剂投档。
  
  按我省政策规定,征集志愿投档后仍不满额的外省农林、航海、地矿类本科院校以及在湘高校(含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学校)在生源不足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降分投档,降分投档以考生填报的最后一次征集志愿为依据(本科提前批航海类专业降分投档以考生第一次填报的志愿为依据)。
  
  单列了招生计划的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内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特殊专业,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不满额时,可适当降分补充投档,降分投档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时进行,最大降分幅度不超过30分(降分投档以考生第二次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为依据)。特殊专业招生在录取过程中不能追加计划,录取到特殊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6.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定向志愿补充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部外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面向少数民族聚居县(市、区)招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省属高校的预科班预分计划在生源范围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顺序是:先投预分的计划[其中对聚居区(乡、镇)的考生(即少数民族优惠分为20分的考生),须优先投档,聚居地生源不足时,再按志愿面向全州(县、市)少数民族考生投档],再投面向全省的计划。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班招生,可在学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7.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提前批分专业划线的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饰艺术表演方向)、广播电视编导、学前教育等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中,按文化加专业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按其规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8.本、专科提前批外省院校艺术专业追加的机动计划,依据执行机动计划投档操作时有该专业直接志愿的在库合格考生,按既定的录取排序规则1:1投档,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依次投后续志愿考生。其他机动计划按招生学校使用意向可录取按志愿(或征集志愿)已投档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限内,按在库考生的直接志愿1:1投档录取。

     [录取七个批次顺序]

     7月9日至10日
  
  今天开始录取的本科提前批包括:军事院校(含武警、国防生招生);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边防管理等专业;其他院校,包括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航空、航海专业;外省院校本科艺术专业和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的在湘院校的音乐、美术本科专业;在湘本科一批院校分专业划线的艺术专业[主要包括: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学前教育和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饰表演方向)];参加该批录取的单独招生的院校。
  
  7月12日至18日
  
  本科一批为重点本科院校和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
  
  7月19日至25日
  
  本科二批为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院校、职高对口招生本科专业)。
  
  7月27日至8月2日
  
  本科三批为本科独立学院(含外省独立学院的艺术、体育专业),分本科三批(A)、本科三批(B)两段进行。本科一批院校举办的独立学院安排在本科三批(A)进行。
  
  8月4日至8月10日
  
  本科二批院校举办的独立学院安排在本科三批(B)进行。
  
  8月12日至13日
  
  专科提前批为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的公安专科专业;航空、航海专科专业等;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院校的专科艺术专业。
  
  8月15日至25日
  
  高职专科批为其它有专科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含职高对口专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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