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搜索引擎指南网

 找回密码
 禁止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032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6-7 10:35: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4105

   3.办学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北路东流街

   4.办学性质:民办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7.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及职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贾林英, 职务:招生办主任。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要求

   1.计划公布: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简章与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2.外语语种:不限

   3.男女生比例:对男女考生无比例要求。

   4.招生专业:针灸推拿、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美容技术、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会计、市场营销、酒店管理、导游。

   5.报考护理、助产的考生,男生身高在165厘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5厘米以上,五官端正,肤色好,仪表清秀,身体匀称,无明显的疤痕,有较好的气质,无色盲色弱;报考眼视光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药学、中药学的考生,男生身高在16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5厘米以上;所有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流利。

四、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录取原则: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

   2.提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3.专业录取原则: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2)我院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确定其专业。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的考生,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等因素确定。
  (3)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录取的顺序进行专业调剂,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4)进档考生所报专业满额或不足开班名额,学院可调剂邻近专业录取。

   4.高考附加分: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5.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我校网站公布。

   6.对口升学录取原则: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招生考生管理中心的相关录取办法执行。

六、收费标准

   1.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2.学费:针灸推拿6200元/人.年、护理6200元/人.年、助产6200元/人.年、药学6200元/人.年、中药学6200元/人.年、医学美容技术5800元/人.年、眼视光技术5800元/人.年、康复治疗技术6200元/人.年、会计5800元/人.年、市场营销5800元/人.年、酒店管理5800元/人.年、导游5800元/人.年。

七、毕业证书

   学生毕业时,修完全部教学课程,成绩合格,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后,颁发“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八、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北路东流街     邮编:030027

   电话:0351-6655188    6655005       传真:0351-6655967

   学院网站:http://www.sxlqzy.cn   

九、附 则

   新生入学时,学院要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审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本章程解释权属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学院原有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2016年5月6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教你搜 ( 鲁ICP备16006309号

GMT+8, 2025-7-25 20:57 , Processed in 0.693954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