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搜索引擎指南网

 找回密码
 禁止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092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铁岭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5-17 01:04: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   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铁岭卫生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院址:辽宁省铁岭市新城区钟山路21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约合150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7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平方米;生师比19.8:1;专任教师22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0.7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15.3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54.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766.86元;图书21.15万册,生均图书42.96册。

二、   计划特别说明

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各专业招收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习期间全部采用英语教学。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   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备注


590107

食品营养与检测

3






590202

药品生产技术

3






590301

药品经营与管理

3






620201

护理

3






护理(涉外护理)

3






620301

药学

3






620401

医学检验技术

3






620403

医学影像技术

3






620404

医学美容技术

3






620405

口腔医学技术

3






620406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3






620501

康复治疗技术

3






620602

公共卫生管理

3






620802

医学营养

3







四、   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铁岭卫生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   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每生每年500元。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元/年)


590107

食品营养与检测

3

4800


590202

药品生产技术

3

4800


590301

药品经营与管理

3

4800


620201

护理

3

4800


护理(涉外护理)

3

4800


620301

药学

3

4800


620401

医学检验技术

3

4800


620403

医学影像技术

3

4800


620404

医学美容技术

3

4800


620405

口腔医学技术

3

4800


620406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3

4800


620501

康复治疗技术

3

4800


620602

公共卫生管理

3

4800


620802

医学营养

3

4800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500元。



六、招生录取办法说明

1、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院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中职升高职录取,按照辽宁省招生录取原则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72813572      72216820

传    真:024—72813572

通信地址:辽宁省铁岭市新城区钟山路21号

邮政编码:112008

网    址:www.lntlhc.com

E-Mail  :2813572nqs@sina.com   

铁岭卫生职业学院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教你搜 ( 鲁ICP备16006309号

GMT+8, 2025-7-9 01:23 , Processed in 0.192134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