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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省内普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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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6 22:53: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6年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省内普高)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名称: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部标代码:12808

  三、学院性质:普通公办高校

  四、办学层次:全日制专科

  五、院    址:苏州市西园路279号   邮编:215008

  六、录取规则:

  1、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各专业的选测科目要求:历史或物理。

    3、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必测科目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

    4、学院根据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的1:1.01调档,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则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择优录取(先分数后等级)。

   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需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测试联考,联考美术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招生办统一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6、所有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体检参照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相关文件的规定,我院2016年各项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各类型收费标准不同,详见各省招生计划报。

  (2)宿费:4人间公寓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生;6人间公寓收费标准为1000元/年·生;普通宿舍600元/年·生。

  八、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

  九、学年奖学金设置: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300元,四等奖150元。奖励覆盖面达40%。

  十、咨询与联系方式:考生可通过学院的互联网或电话咨询招生信息,学院招生录取结果在各省(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结束后即在学院网上公布。

  网    址:www.szai.edu.cn

  网络实名: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咨询电话:0512-66098505  66098507  66098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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