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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职业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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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3 23:36: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九江职业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全称:九江职业大学——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二、国际代码:11505
  三、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
  四、办学层次:大专
  五、校址及办学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大道88号(濂溪校区)
    江西省九江市九瑞大道91号(鹤问湖校区)
  六、录取规则:
  1、严格按阳光招生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志愿顺序录取,专业根据相关规定及学校招生情况适当调剂。
  3、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4、艺术类专业: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按各省招办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定执行。
  5、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不限。
  7、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1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予以退回。
  8、收费标准:学校收费严格按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规定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5000元/人•学年;学生公寓800-1000元/人•学年(四人空调间1000元)。
  9、奖学金、助学金按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同时对家庭特困的学生实行“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扶贫助困的方式给予帮助。
  七、毕业生就业:我校是江西省高校就业评估优秀单位,设有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负责推荐就业,几年来就业率均在95%以上,学前教育、护理等部分专业就业率100%,用人单位满意率均在95%以上;并帮助和扶持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实现了自己的创业梦!
  八、联系方式:
  电话:0792-8375558、8377677、8189297
  传真:0792-8371775
  QQ号:800087558、326302328、1176991226
  网址:www.jjvu.jx.cn
  邮编:3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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