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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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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 19:59: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为保障我院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进行,维护学院、考生的正当权益,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信息
学校名称: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教育部代码13945;在陕西省招生代号8119;在其它省份招生代号以当地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

院 本 部: 西安市自强西路133号             邮编:710014

港务区新校区:西安市港务大道中段

龙首校区: 西安市龙首村铁一村4号           邮编:710016

临潼校区: 西安市临潼区西关正街5号(铁一处社区)邮编:710600
招生电话:029-82150309 029-82150253
传  真:029-82150204
网   址:http://zhaosheng.xatzy.com/

  二、录取规则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及录取规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录取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办法,按生源地省招办规定执行。安排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凡符合规定优惠照顾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队。对文艺、体育、科技发明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需有关证书)优先录取。

学生入学后外语语种为英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学生毕业颁发教育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三、对已录取的新生,在进校三个月之内将进行严格复查,凡发现高考舞弊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学籍)。对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四、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学费:5500元/人·年。住宿费:有暖气房间650元/人·年;有暖气、卫生间房间800元/人·年;有暖气、卫生间、网络房间900元/人·年。

五、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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