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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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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8 23:39: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路)881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软件技术专业与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软件工程专业联办“高职-本科3+2”应用本科衔接计划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与长春工业大学网络工程技术联办“高职-本科3+2” 应用本科衔接计划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通信系统运行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动漫制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动漫制作技术专业与长春师范大学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联办(高职-本科3+2)应用本科衔接计划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800元;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影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会计专业与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财务管理专业联办“高职-本科3+2”应用本科衔接计划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社区康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定翼机驾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对外语无特别要求;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汽车电子技术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定翼机驾驶技术专业,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因专业性质要求,宜男生报考。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具体要求可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的文、理单科成绩进行排序检索,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http://www.citpc.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881号

          联系电话:18946789595

          联系人:杨宏伟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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